联系人:赵经理
手 机:13523137596
电 话:0394-6786889
传 真:0394-6786889
Q Q:719631291
邮 箱:719631291@qq.com
地址:河南省太康县张集镇工业区
1、除焦工作,须由经过训练的工作人员进行,实习人员未经指导与学习,不准单独进行除焦工作。
2、除焦时工作人员*须穿着防烫伤的工作服、工作鞋,戴防烫伤的手套和重要的安全用具。
3、当燃烧不稳定或有炉烟向外喷出时,禁止打焦。
4、除焦时,两旁应无障碍物,以便有炉烟外喷或灰焦冲出时,工作人员可以向两旁躲避。
5、除焦工作开始前应先得到司炉同意。除焦时,司炉应保持燃烧稳定,并适当提高燃烧室负压;在司炉操作处所,应有明显的“正在除焦”的标志。
6、除焦时,工作人员应站在平台上或地面上,不准站在楼梯上、管子上、栏杆上等地方,工作地点应有良好照明。
7、除焦用的工具*须完整适用,用毕须将工具放在指定的地点。
8、在结焦严重或有大块焦渣掉落可能时,应停炉除焦。
9、除焦时不准用身体顶着工具,以防打伤。工作人员应站在除焦口的侧面,斜着使用工具,重要时应有人监护。